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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长江索道北站一楼商铺联营招商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26/10/12

长江索道北站一楼商铺联营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游览服务品质,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内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现公开招募长江索道北站一楼商铺联营合作方。招商内容如下:

一、招商单位

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二、商铺概况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长江索道北站景区一楼商铺,使用面积22.98平方米(商铺平面图及现场照片见附件三)。

三、招商内容

1、招商单位与合作商以合作经营(联营)方式合作,招商单位提供场地,合作商负责组织经营、服务管理,在指定场地开展相关经营业务。经营业态应与景区形象和游览秩序相协调,合作商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或超范围经营。

2、项目合作期间,合作商需向招商单位支付经营保底费用或营业额分成,二者取高,按月结算,年末据实清算。本次招商不设置营业额分成比例,由意向合作商根据自身经营测算自主报价,但经营保底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底价,即7000元/月(8.4万元/年),并在商务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二)中填报。商务报价作为综合评审的评审维度之一,具体计分方式见本公告“五、招商方式及评审方法”。

四、招商期限

合作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意向合作商在报名时提出,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联营合同中约定。

五、招商方式及评审方法

1、采用公开招商方式招募联营合作商,使用招商单位联营项目标准合同文本。

2、本次评审按照“先审查合作商资格、资格通过后再评审报价”的顺序分两个阶段进行: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索道分公司商业管理中心对意向合作商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六、合作商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报价评审阶段,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报名商家。

(2)报价评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合作商,由评审小组对其商务报价函(随报名资料一并递交、单独密封)、报名资料及合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3、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合作商达到2家及以上的,实行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由评审小组从品牌、产品、装修方案、商务报价等维度对意向合作商进行综合打分(评分细则见本条第5款),综合得分最高的意向合作商确定为中选人。本次评审不以报价高低作为唯一评审标准,重在选取与长江索道景区品牌调性契合,在产品创新或与景区现有业态互补等方面更为契合的合作商家。必要时,评审小组可组织意向合作商进行现场陈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合作商只有1家的,由招商评审小组与该意向合作商进行商务洽谈,洽谈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进入合同签订流程。

5、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分因素及分值构成如下:

(1)品牌(30分):品牌知名度、行业地位、经营口碑及品牌传播力,以及品牌调性与长江索道景区形象的契合程度;

(2)产品(30分):业态定位、产品与服务内容、价格体系,产品的创新性或与景区现有业态的互补性;

(3)装修方案(20分):装修设计方案、外观风格与景区整体形象的协调性、实施可行性及施工安全保障;

(4)商务报价(20分):由年度经营保底费用报价得分(10分)与营业额分成比例报价得分(10分)构成,计分方式见本条第6款。

6、商务报价以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计分:

(1)年度经营保底报价得分(10分):以全部有效年度经营保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报价等于基准值得基准分6分,报价每高于基准值10%加1分、每低于基准值10%减1分,按比例折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高10分、最低0分;

(2)营业额分成比例报价得分(10分):计分方式同上,以全部有效营业额分成比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

(3)商务报价得分=年度经营保底报价得分+营业额分成比例报价得分。

7、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报价得分较高者优先;仍相同的,以品牌维度得分较高者优先;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抽签过程由监审代表现场监督。

8、评审流程安排: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知各报名商家;资格审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报价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中选合作商;中选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联营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中选合作商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招商单位可视情况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招商。

六、合作商资格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参加。自然人报名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合作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以及经营方案。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联营项目须与索道现有的财务清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实时清分,开发接入费用由中选合作商承担。如使用合作商收银系统,则需提前缴纳三个月经营保底并接受财务审查。

5、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七、招商诚信

发生下列情况,取消合作商中选资格。

1、合作商未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的。

2、合作商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招商中选的。

八、招商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

2、报名资料递交地址:五一路95号复星国际金融中心25F

3、申请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查询记录、品牌介绍(含品牌定位、现有门店数量及分布、近一年经营业绩等)、合作方案(含经营方案、产品与服务方案、简要装修设计方案等)、商务报价函(单独密封)。

4、意向合作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招商单位不另行组织。

九、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5号复星国际中心25F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3-63517547

邮 箱:1069040458@qq.com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所有。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商务报价函

附件三:商铺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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