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长江索道景区摄影项目联营招商公告(第二次)
浏览量: 时间:2026/09/18
长江索道景区摄影项目
联营招商公告(第二次)
为进一步提升游览服务品质,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内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现公开招商长江索道景区摄影合作商。招商内容如下:
一、招商单位
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二、招商内容
1、招商单位提供长江索道南站指定场地作为景区摄影项目经营区域(飞跃山城打卡点及配套区域),合作商在指定范围内提供摄影服务及与拍摄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销售,用于服务景区游客并收取一定费用。招商场地位于游客行进动线上,景区会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动线、开/关闭铁门确保游客通道畅通。
2、合作商负责设备搭建、组织经营、服务管理。合作商须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摄影服务及与拍摄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销售,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或超范围经营。
3、招商单位与合作商以合作经营方式合作,招商单位提供场地,合作商在指定场地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4、项目合作期间,合作商需向招商单位支付经营保底费用或营业收入分成,二者取高。经营保底费用为68万元/年,营业收入分成比例不低于15%。合作期内按月结算,年末据实清算,二者取高。
三、招商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四、招商方式
1、采用公开招商方式招募联营合作商,使用招商单位联营项目标准合同文本。
2、公告期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意向合作商达到2家及以上的,由索道分公司招商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商的商务报价函(随报名资料一并递交、单独密封)进行现场公开拆封,仅以报价的营业额分成比例作为商务报价评审依据,分成比例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人。报价相同的,由招商评审小组组织相同报价的意向合作商进行一轮书面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抽签过程由监审代表现场监督。
3、公告期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意向合作商只有1家的,由招商评审小组与该意向合作商进行商务洽谈,洽谈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进入合同签订流程。
五、合作商资格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参加。自然人报名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捺印);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2、合作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以及经营方案。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联营项目须与索道现有的财务清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实时清分,开发接入费用由中选合作商承担。
5、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六、响应性要求与无效情形
1、报名资料及报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对招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报名无效:
(1)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报,或关键内容缺失的;
(2)报价单位(个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不一致的;
(3)擅自修改经营保底金额(68万元/年)等招商文件规定的固定条款的;
(4)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
(5)报价超出规定范围的(营业额分成比例低于15%或非整数的);
(6)报名资料或报价函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
2、发生下列情况,取消合作商中选资格:
(1)合作商未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的;
(2)合作商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招商中选的。
七、招商报名时间、地址及资料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书面答疑:意向合作商对招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1069040458@qq.com或现场递交)提出,招商单位将在第3个工作日前统一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送达所有提出疑问的意向合作商。口头咨询不作为对招商文件的解释依据。
3、报名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5号复星国际金融中心25F。
4、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个人报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按手印;
(2)正在合作或近三年内合作完成的景区运营案例一家及以上,同时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复印件须完整连续,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载明双方名称)、合作内容与合作范围条款页、合作期限与费用条款页(具体金额可隐藏)、双方签章页,多页合同须骑缝加盖鲜章。仅提供合同首尾页、缺少核心条款页或双方签章页的,视为佐证材料不规范,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商单位保留向合同相对方核实案例真实性的权利;
(3)计划合作方案,应包括经营方案、人员配置、设备清单、场地搭建设计方案、产品与收费标准、安全与应急预案等内容;
(4)商务报价函(格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二)。
5、报名资料的接收核验与补正:
(1)报名资料接收时,招商单位对资料的形式完整性进行当场核验,发现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本公告形式要求的,向报名商家出具《补正告知单》(格式见附件四),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补正事项;
(2)报名商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正完毕,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任何补正;
(3)补正仅限于形式性问题(复印件缺页、漏盖章、漏签字等),报价金额、营业额分成比例、运营案例等实质性内容不得补正。
6、意向合作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及相关条件,招商单位不统一组织。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场地现状。
八、招商流程安排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结果通知各报名商家;
2、评审:在资格初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中选通知: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中选合作商;
4、合同签订:中选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联营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5、中选合作商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招商单位可视情况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招商。
九、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5号复星国际中心25F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3-63517547
邮箱:1069040458@qq.com
十、附则
1、本公告通过公司官网、官方小红书账号及长江索道南站现场公告栏同步发布。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所有。
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索道分公司
2026年9月17日
附件:1.报名表
2.商务报价函(含填写须知)
3.场地现场照片
4.补正告知单
95878cc7-5d77-47e8-9124-b538d1e8e123.docx
36b6162f-1444-4435-ad9a-3e8b079edcbe.docx
f2bc7f2b-4c5c-437a-9921-5d8676c5dfa0.docx
14c1403e-108b-4c52-acb8-5e3d3499ba5f.docx